耿某和三儿子住在一起,后来三儿子去世,她便和三儿媳金某住在一起。直到 2014 年,婆媳住的房子面临拆迁,两人共同购置了一套房屋,并约定这套房由耿某居住,产权归金某所有。不料,耿某后来又反悔了自己当初的决定,于是金某一直不让耿某住进新房。为此,70 多岁的耿某将金某告上法庭。近日,南京溧水法院审理了此案。据悉,庭审现场来了 60 多名老人前来旁听。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耿某生有四儿一女,老伴去世后一直随三儿子生活。几年前,三儿子生病去世。儿子去世后,婆媳两人继续在一起生活,直至 2014 年所住房屋被拆迁。拆迁时,为让耿某享受拆迁政策,金某拿出 10.36 平方米房屋面积给她,由婆婆作为被拆迁户申购 30 平方米,领取拆迁补偿款。婆婆考虑到子女众多,怕身故后子女为遗产发生纠纷,便让其他儿子和孙子签协议,承诺拆迁安置房由她住至身故,安置房产权归金某所有。金某另作为被拆迁人申购 30 平方米,两人共同安置了一套面积为 63.27 平方米的房屋。
2017 年,金某领取涉案安置房钥匙,因婆婆又不同意该房屋全部归金某所有,且金某害怕婆婆的其他子女来争房产,故一直不让婆婆入住房屋。为此,双方发生纠纷,婆婆只得诉至法院,要求确认安置房一半产权归她所有,让金某搬出房屋。
耿某表示,三儿子活着时,儿子媳妇都对她不错,现在三儿子不在了,媳妇对她没有以前好了,所以想要回房产。而金某认为,她一直同意婆婆住进安置房,只不过现在婆婆不承认以前签订的协议,所以双方一直僵持着,不敢让婆婆入住。安置房应该归自己所有,而且自己也无其他房屋可住。
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教育说服下,金某意识到不让婆婆住进来的做法不对,庭审一结束,金某就将房屋钥匙交给婆婆。为让老人今后有一个稳定和谐的居所,承办法官目前正努力做调解工作。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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